鄭州智慧安裝范圍
(1)單體建筑面積達到 3000 平方米以上,或者群體建筑面積 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;
(2)200 米以上市政類橋隧、場站等工程,城市軌道交通工程;
(3)工程投資總額 1000 萬元以上的市政工程;
(4)按照要求應安裝的交通、水務、園林綠化等工程。
鄭州智慧工地安裝位置
(1)視頻監控:以覆蓋主要作業面及出入口為原則,安裝在工地制高點、圍擋上方、工程車輛出入口、主要場地區域等;需要監控的部位。
(2)環保在線監測設備:安裝位置選擇可以反映工地實際空氣質量的地點。用地面積每 2 萬平方米不少于 1 個監測點;距離基坑或項目主體結構不大于 10 米范圍或距離工程主要出入口不大于 5 米范圍;設備應在施工現場遠程視頻監控范圍內;設備采集口距離地面高度不高于 4 米。
(3)車輛出入口抓拍及沖洗監測設備:每個工程車輛出入口。
(4)施工工地信息公示牌(液晶屏):施工工地主要出入口。
(5)水量監測及遠程開啟:噴淋及沖洗臺水管連接處。
(6)砂漿罐監控:砂漿罐口。